淮安涟水关于河南许昌来涟返涟人员信息核查和健康管理通知

2024-09-30 00:44:35 社会热点 0次阅读 投稿:佚名

  关于做好河南省许昌市来涟返涟人员信息核查和健康管理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许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2021 年 8 月 14 日,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莲城大道 1 号恒达·名门尚居 4 号楼调整为中风险地区。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预防控制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在我省的中高风险地区相关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苏防控防指〔2021〕73 号)要求,现就做好河南省许昌市来涟返涟人员信息核查和健康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河南省许昌市来涟返涟人员的主动排查、做好登记管理和健康监测。自 8 月 14 日起,对 7 月 31 日以来有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莲城大道 1 号恒达·名门尚居 4 号楼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要立即上报相关信息,规范落实 14 天(自离开中风险地区之日起)的隔离医学观察和后续 14 天的居家健康管理,居家健康监测的第 3 天、第 7 天和第 14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离开中高风险地区已满 14 天且未满 28 天的人员(含解除集中隔离),应在追踪到当日对其开展核酸检测,并居家健康监测至其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 28 天。

  二、7 月 31 日以后,有河南省许昌市低风险旅居史的人员,持有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括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的离河南省许昌市人员,体温测量正常的,开展 7 天健康监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要接受信息核查登记,如实提供行动轨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阴性后可有序流动。发现有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按规范处置。

  三、请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自 8 月 15 日起,于每日上午 12 时前,将《河南省许昌市来涟返涟人员自排情况信息表》(见附件)报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预防控制组,联系电话:89707567,邮箱:756324644@qq.com。请“两站一场”、商超、宾馆、景区等重点场所按要求落实好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

  涟水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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