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中华人复民共和国国籍制法》中明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中国政府处理双重国籍的态度是:
1、坚持一人一国籍,不允许任何中国公民有双重国籍。
2、尊重本人意愿,不强制或违背本人意愿选择国籍。
3、如果中国公民在他国获得他国国籍,则视为自动放弃中国国籍。但有必要时可以恢复中国国籍。
世界上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主要有加拿大、美国(默许)、墨西哥、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法国、韩国(有条件承认)等。
有关“双重国籍”的争论,已经持续了多年。各国由于结婚、领养、出生、移民等等问题形成的双重国籍很多。而在中国,据报道,从清朝开始算起直到新中国建立初期开始,也经历了漫长的从承认到不承认的转变。
此后双重国籍问题不时浮现,而现在,争论再起,源于中国如何吸引获得外国籍的优秀华人人才。世界上约有90个国家以不同方式或不同程度地承认和接受了双重国籍,另外一些国家大多持默认状态,即不承认本国公民的外国籍,也不因此而剥夺其本国籍。因此有人呼吁中国也实行“双重国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