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产。2016年4月30日,中国决定批准2013年10月1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在熊本签署的《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根据《水俣公约》,自2020年起,各缔约国禁止生产及进出口含汞产品。
根据《水俣公约》条款,缔约国到2020年将禁止生产、进口和出口加汞产品,例如,部分电池,某些荧光灯,部分加汞医疗用品如温度计和血压计等。
2024-05-21 0